●主、再热蒸汽温度异常升高时,锅炉方面尽快减少燃料量调整燃烧并适当增大减温水量使汽温尽快恢复正常,并汇报值长。 ●在正常运行中,主、再热蒸汽温度最高不超过545℃。 ●当机前主、再热蒸汽温度超过545℃而小于551℃运行时,炉侧应停止上层火嘴运行,将减温水自动切手动。若在此范围内,运行超过15分钟时,按故障停机处理。 ●当机前主、再热蒸汽温度超过551℃而小于565℃运行,停止上、下层火嘴运行,若时间超过5分钟时,按故障停机处理。 当机前主、再热蒸汽温度超过565℃时,按故障停机处理。 ●主、再热蒸汽两侧主汽阀前进汽温差应小于14℃,若>14℃,应检查温度低侧导汽管疏水应开启。非正常运行工况下,主、再热蒸汽两侧主汽阀前进汽温差允许至42℃,但每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应进行故障停机。 ●当主、再热蒸汽两侧主汽阀前进汽温差不大于42℃,若主汽温高于再热汽,且主汽温不超限时,应开大再热器进口烟气档板,提高再热汽温,若大于42℃应进行故障停机处理。 ●正常运行时,主蒸汽与再热蒸汽温差应不大于28℃,若主蒸汽温度大于再热蒸汽温度42℃,不得超过15分钟,机组空负荷时,此温差最大可达83℃,否则进行故障停机。 ●正常运行中,主蒸汽与再热蒸汽温度不应低于520℃,当在520℃~510℃之间时,锅炉应将减温水切手动,关闭减温水。机组应切换至单阀控制方式运行,汽温每下降10℃,机组以3MW/min的降负荷率,减负荷3MW。 ●正常运行时,当主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下降至510℃以下时,汽温每下降1℃,机组以10MW/min的降荷率减5MW负荷。 机组运行中,当主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下降至476℃时,机组负荷应减至零。 ●当主蒸汽或再热蒸汽温度5分钟内急剧降低55℃时,机组进行紧急停机。 ●任何情况下,汽机上、下缸温差应小于56℃,且上缸温度大于下缸温度时,按紧急停机处理。 ●当汽轮机进汽参数异常变化时应加强对汽轮机轴向位移、轴振、、胀差、轴瓦温度及总胀的监视 |